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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监管的立法修订与监管创新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9/30


2018年9月26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山姆·沃尔顿食品安全法教席承办的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


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启动修订工作。目前,该法的修订又被纳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就食用农产品而言,现行的法律规定未对其生产经营作出许可要求,这一特殊性意味着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与其他食品产品相比有其差异性。因此,需要考虑对这样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作出回应性监管。对此,作为关于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品源头监管的基础性法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如何与现行食品安全相关立法相衔接,以及如何回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以来的制度创新成为本次会议的研讨主题。

本次会议分三个部分的主题发言:立法背景、学历探讨、实务分享、行业观察。来自于监管机构、学者、食品企业等与会者从理论与实践角度对食用农产品供应链监管这一议题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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