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7日,“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行政法分科会议在韩国釜山大学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教授带队前往韩国参加了本次会议。
行政法分科研讨会以“食品安全与信息、风险交流”为主题展开研讨与交流。
韩大元教授在开幕致辞中讲到“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比较研究”项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推动了中日韩三方食品安全制度的构建和法制的研究,已为中日韩三方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建立了稳定、全面、长效的合作机制。未来,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将继续坚持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项目的分科和跨学科研究,推动和加深东亚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法制问题领域的研究和交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主任、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韩宏伟介绍了中国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信息发布。他指出中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按照职责及时、多样化地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中国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与舆情监测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科学营养与信心,并对国内外主要媒介进行不间断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
日本名古屋大学下山宪治教授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和审查了日本的风险分析方法和风险治理中的风险交流。他强调把风险沟通用于食品安全个人和社会决策上,旨在通过相互理解与沟通交流,达成相互信任的目的。并应把日本国内的风险交流拓展至东亚及全球化层面,构筑世界性的风险交流,确保风险交流的时效性。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高秦伟教授对下山宪治教授的报告作出点评。他提到人类正在进入风险社会,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风险交流是政府和公众调整各自的政策或行为,并建立互相信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专家的作用非常重要。
韩国食品安全信息院李柱炯研究员讲到只追求科学的安全性是远远不够的,风险社会带来了食品安全领域的制度或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食品卫生法》第84条作为一种社会制裁,意在通过它来强制执行行政法的义务。最后通过大量举例阐述了韩国食药厅与警察厅等因部门不同而出现的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问题。
韩大元教授对李柱炯研究员报告作出点评。他首先指出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风险交流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已经成为促进社会共治的重要工具。其次,在食品安全领域,知情权、健康权与企业的财产权之间也会出现一些冲突,如何保障健康权成为优先的考量与原则。最后,推动食品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制度的建设,利用信用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