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世界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法律”的《电子商务法》在中国这样一个各种新业态蓬勃发展的“全球第一大食品消费市场”实行,将会对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哪些新契机,又会给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带来怎样的改变,成为各方热议的焦点。
2019年5月28日,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邀请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院总监郑慧媛博士前来做“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纠纷实务案例研讨”主题讲座。本次讲座系食品安全治理前沿讲座2019年度第五讲。
郑慧媛博士在食品安全治理领域有着丰富的理论积累与实务经验,现任京东集团法律研究院总监,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在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等领域多有研究,多篇论文获业内重要奖项,与京东法律研究院团队出版了国内第一部关于欧盟GDPR(《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专著。
郑慧媛博士的分享从电子商务食品安全纠纷典型问题分析入手,她指出,在实务中食品安全纠纷案件呈现出责任主体多样化、起诉主体职业化、争议问题专业化的特点,且诉求多集中于惩罚性赔偿。随后,郑博士结合具体案例对生产经营者欺诈、出售过期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瑕疵、生产者非法添加四种主要案件类型展开讲解,并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四种类型案件在实际处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对食品安全纠纷一般性分析的基础之上,郑慧媛博士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和第五十五条以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的规定》第三条,进一步对“职业打假的司法认定”这一热点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围绕电子商务合同的主体认定、合同成立问题、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对网络购物纠纷进行了专题分析。
在讲座过程中,郑慧媛博士陆续提出“十倍赔偿是否应以人身损害为前提”“进口食品经过检验检疫是否能免除经营者责任”“商品调包的举证责任”“商品信息显示出现缺货但仍然可以点击购买,此时应如何认定承诺及合同成立”“如何认定网站是否对消费者履行了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等问题,为与会师生留下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空间;在研讨环节,与同学们就保健食品案件纠纷、跨境食品交易纠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同学们指出了可进一步研究的方向与可供参考的案例。
讲座结束后,中心办公室主任路磊研究员代表中心向郑慧媛博士赠送了食品安全治理前沿讲座纪念牌,他评价郑慧媛博士的讲座对电子商务法尤其是网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解读,提炼总结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展示了一些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具有很强的问题意识,与会师生可在郑博士分享的基础上在电子商务前沿领域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