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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共同举办“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法治体系建设”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5/07/24


    为进一步推进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建设,有针对性地解决京津冀食品安全立法协同与行政协调问题,7月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法治体系建设” 研讨会在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天津财经大学校长李维安,党委副书记张玲,副校长于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大元教授出席会议。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北京市人大法制办、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天津市政府法制办、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政府法制办、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等单位的40余名专家学者和多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李维安校长首先致辞,代表天津财经大学向各位嘉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感谢。李校长指出,当前在天津市五大战略叠加的背景下,天津财经大学分别成立了天津市自贸区研究院、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院、天津科技金融研究院以及国合天财发展战略研究院,实现了与国家发展战略充分对接。希望此次研讨会能够将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发展问题的研究从理论到实践都推向深入,为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发展做出贡献。

    韩大元院长在致辞中对天津财经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表示感谢。他指出,京津冀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研讨会已举办过两次,本次会议要重点解决京津冀食品安全立法协同与行政协调问题,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监管模式的完善。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精神,进一步推进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体系建设。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研究部门和实务部门的同志围绕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法治体系建设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本次研讨会为建立京津冀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有益的思路,对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本次会议是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以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为主题的第三次研讨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主题为“京津冀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协作机制”;第二次会议于5月27日在河北经贸大学举行,主题为“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建设”。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还将以此为主题,继续深入研究,加强京津冀食品安全协同治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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