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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我院韩大元教授做主题发言

发布时间:2015/06/16


    615日上午,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京正式启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以"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为主题,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中国保监会、粮食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铁路总公司18个部委、单位主办。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并讲话,他表示,今年4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标志着食品安全工作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又迈出重要一步。汪洋说,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广大生产经营者要熟悉法律法规,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保障质量安全的内供、溯源、召回等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观,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要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首付责任制度,把食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捆绑在一起,形成企业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对于监管部门,汪洋表示,政府要提高依法监督的水平。对那些利益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要严肃惩处,切实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社会次序。汪洋还强调,要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参与政策措施,搭建公共参与平台桥梁。要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约束,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决策咨询科普宣传和风险交流上特殊作用。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严肃、理性、具有建设性的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大元教授在食品安全论坛做主题发言。韩大元教授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积极回应了公众对法治的期待,体现依法治理的理念,坚持生命健康至上的原则,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社会共治"。韩大元教授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要积极探索《食品安全法》的有效实施机制:一是尽快制定完善相关的配套法规,以利于执法标准的统一,使这部法律成为"有牙齿"的法律。二是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并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三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素质过硬的专业化队伍,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人才支撑。四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积极培育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水平。

韩大元教授还主持了下午的分论坛聚焦新修《食品安全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金发忠、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张志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打假处处长许成磊等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与会代表普遍认为,保障食品安全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德法并举,依靠企业、政府、社会主体多元共治,综合运用道德、法律、行政、市场手段,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代表们表示,要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实行全过程最严格监管;要依靠道德自律内化于心、法制约束外化于行,牢固树立食品行业尚德守法的责任意识和价值取向;要拓展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积极倡导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共同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利环境和浓厚氛围。

据悉,宣传周期间,有关部委将以每天举办一个“部委主题日”的形式,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等70多项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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