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东亚食品安全法治论坛(2019)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主题为“保健食品的法制保障与文化建设”。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来自中、日、韩三国的专家学者,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等机构的嘉宾代表共同出席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胡锦光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教授首先致辞,他讲到东亚法制研究论坛的召开,一方面为中日韩三方分享各自研究成果,了解各国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制定动向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论坛确定了未来三方研究方向,是加强三方合作的重要契机。他提出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十周年之际,本次论坛邀请中日韩嘉宾共同探讨有关食品安全法制领域的问题,今年会议聚焦于保健食品的政策制定与法律规制问题,希冀通过研讨,能够在保健食品的法律规制领域有新的交流与成果。
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部高桥滋教授肯定了东亚食品法制研究论坛的研究意义,他指出中日韩专家学者间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法律制度研究的交流是卓有成效的,对相互之间法律制度的改善以及建议和提案是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
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SEO HEESEOK教授讲到食品安全是我们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中日韩三国是地理非常相近的国家,而且从我们饮食文化、饮食习惯来讲也有着共同的习惯。随着科技的发展,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间的经济逐步走向一体化。希望通过本次健康食品法律的研究,相互了解对方的法律规制,寻找共同点,从而为本领域的合作探索可行方案。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稽查专员张晋京首先就“中国保健食品管理的法律制度”作报告,他强调保健食品之所以特殊,除了其质量安全之外,主要在于功能声称和标签标识,因此需要一些特殊的规制。随后着重介绍了目前中国的规制体系管理办法,他建议就保健食品的法律制度而言,首先有合理的定位,然后有明确的法律的范围,重点是安全评价、功效评价和原料管理。在此基础上控制其质量,保证质量可控性。在后续管理中,最重要的是合规经营,不能虚假夸大宣传,并保证原料的真实性。
海关总署标准法规中心焦阳处长以“新海关下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为题展开报告。他从机构改革后新海关的建设开始谈起,对进出口食品安全体系做了系统的介绍和梳理,并详细介绍了2020新海关业务改革框架,包括高效便捷的申报制度、协同优化的风险管理制度、衔接有序的监管作业制度、统一规范的通关制度、自由便利的特定区域海关监管制度。
经过热烈的问题研讨环节,会议进入第一单元,本单元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强梅梅主持。
中国政法大学孙颖教授围绕“保健食品监管模式之重塑:以监管背书改革为重点”发言,重点就保健食品从严监管与放管服理念下简政放权是否存在内在冲突与解决和保健食品行业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的矛盾两个问题展开论述。
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SEO HEESEOK教授就“韩国保健食品监管”做报告,他在报告中讲述了韩国健康食品法的立法背景和基本制度,并就健康食品的规制理念和主要措施作了详细的讲解。
在与谈环节,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下山宪治教授首先就孙颖教授和SEO HEESEOK教授的发言表示肯定与赞同,之后阐述了日本国人对于保健食品的关注,并介绍了日本对于保健品在制造、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
下午,会议进入第二单元,本单元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研究部博士后田明主持。
日本久留米大学周蒨副教授就“保健功能食品的制度及法律框架”发言,她主要围绕保健功能食品制度及框架进行分享,并对目前日本现行法律进行了简要介绍。
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李瑞峰教授就“保健市场综合治理思路研究”进行分享,他首先阐明了对保健品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保健品不仅包括保健食品也包括保健用品,并强调了社会共治在保健品治理中的重要性。
本单元的与谈环节由韩国立法研究所WANG SEUNGHYE进行分享,他就日本的标识制度和中国保健食品的销售渠道提出了一些问题,并在随后的环节与与会专家进行了交流。
会议的第三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主持。
釜山大学CHO SOYOUNG教授主要围绕“保健食品广告规制的违宪性审查”进行分享,并对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关系进行了梳理。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郭海峰则以“中国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为题,主要从行业发展、协会的角度讲起,并梳理了现存的一些问题和成因。
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副教授田中良弘就这一环节进行了与谈。
最后,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教授SEO HEESEOK、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教授下山宪治和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胡锦光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