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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成立暨中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制度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举行

发布时间:2017/09/25


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中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制度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于2017年8月2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先生,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法制司副司长任端平先生,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大元教授,平安保险集团首席顾问姚军律师,中国保险集团法律部乔石先生,国家保险协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邢海宝教授,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韩宏伟处长,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马军庭长以及来自其他高校的学者和长城、平安等数家保险集团法律领域的专家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贾林青教授主持。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成立仪式;第二阶段是中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任端平先生首先致辞,任端平副司长介绍了当前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和立法现状,分析了食品安全风险的特点,并指出建立食品责任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姚庆海先生则从构建全过程的风险治理体系出发,倡导要借助科技的推动力,增强食品安全保险研究所与学会双向合作的信心。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常务副主任韩大元教授宣布贾林青教授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所长,申河先生、张俊岩副教授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副所长,建议专家学者们提高视野,站在更高的角度从社会治理的高度研究食品安全责任法,要接地气,解决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食品安全保护方面的问题。



会上举行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与长城保险经纪公司共建合作协议签字交换仪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与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交换仪式;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杜焕芳教授宣读研究所聘请的顾问以及研究人员名单。

会议第二阶段探讨中国责任保险市场的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国家保险协会副会长、中南财政政法大学温世扬教授做了题为《侵权责任法与责任保险制度的互动发展》的主题发言,温教授从侵权责任法与责任保险制度在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互动关系倡导完善相关立法。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韩宏伟处长,则从食品安全风险模式分析及分析框架的角度提出风险管理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采取的跨领域措施,建议要进行风险科普教育,提高公众的应对信心。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法律部乔石先生结合“外卖保”,指出在线订餐模式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挑战,即增加了风险识别和责任防范的难度,倡导采用政府引导和平台公示的作用,建立商家信用体系。

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险部副总经理章莉萍女士发言的题目是《食品安全保险责任参与社会共治》,从社会治理的高度加深了我们对食责险的理解,表示期待与本校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合作,承担其社会责任,为食品行业的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马军庭长,从司法审判的角度谈责任保险案件的特点及司法审判政策,提倡在诉讼中要更加注重程序规范与衔接。

在自由讨论环节,在讨论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在我国适用的问题时,大多数专家学者与业内资深专业人士普遍赞同实行分类的、细化的食品安全责任强制险,提出将中国食品企业的发展现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规律、保费征收、风险分级、民事赔偿法律体系等因素纳入建立强制险的考虑因素范围,实行有过渡有协调有衔接的责任保险体系。

最后,贾林青教授做会议总结,展望未来,提出构建多层次的保险法律体系,关注如何把握食品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制。

会议持续了3小时之多,气氛活跃、讨论深入,会议也吸引了部分学生到场聆听,本次会议最终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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