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首届中美食品安全治理与大众健康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霍尔法律与健康中心共同主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承办,并获得了山姆·沃尔顿食品安全法教席的支持。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南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山西财经大学等国内高校、研究机构和来自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普渡大学等国际高校,以及众多保险公司的多名学者和研究人员参与了本次会议,并围绕大众健康与健康保险、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与食品安全保障两大主题展开讨论。
会议开幕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所长贾林青教授主持。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韩大元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Lloyd T. Wilson教授分别致辞。
韩大元教授首先对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简单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背景。他讲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的基本理念是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这对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成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希冀通过此平台,开展跨学科、跨领域研究,建立有效的商业健康保险制度,共同推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美国在商业保险领域做出了很多探索,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霍尔法律与健康中心是全美重要的健康保险研究机构之一,本次会议双方共同举办,期待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Lloyd T. Wilson教授介绍了印第安纳大学在食品安全与健康保险领域所开展的研究与取得的成果,展望了同食品安全中心未来的合作方向,并预祝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第一单元与会者围绕“大众健康与健康保险”主题展开研讨。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朱铭来教授从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为切入点,指出在提升现有税收优惠额度的基础上,整合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与个人税收健康保险政策,并打造中国第二公积金,最大限度地完善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监管政策。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张俊岩教授以空气污染为例,对中国健康险发展因素进行分析,他认为空气污染刺激健康险需求这一假设并没有得到有效验证,说明居民对健康险的认知不足,购买意愿较低。同时,健康险的价格以及条款中的保障范围设计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购买意愿。
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Seema Mohapatra副教授介绍了放松规制背景下,侵权法和食品安全险对食品安全的作用。她从如下两个角度进行阐述:一是探讨侵权法和食品安全保险在保障美国食品安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二是探求鼓励消费者依据联邦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提起侵权诉讼的途径。
北京市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浩提出要综合运用责任保险的方式治理食品安全的法律研究,他指出保险条款设计、保险产品销售、保险理赔、法律环境的变化等综合因素,必定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能够进一步解决突发性、公众性、技术性、法律性的问题,进而需以全新的姿态建立为受害第三人保障和服务的理念,服务于社会大众。
第二单元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陈欣教授主持,与会者围绕“食品安全的社会治理与食品安全保障”主题展开研讨。
印第安纳大学麦肯尼法学院农业法项目主任Amy Cornell讲到食品诉讼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涉及虚假食品广告的集体诉讼已成为最常见的集体诉讼之一,这对于食品法的出台起到重要作用。由于食品法发展的速度非常之快,食品公司和食品生产商难以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但食品公司可以采取扩大保险范围、订立结构合同等措施来降低风险。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山大学法学院阙占文副教授从食品标识制度、内容等方面介绍了食品标识中转基因信息披露问题。他提议建立非转基因标识制度,明确非转基因标识的阈值、产品范围、认证监督,并且应鼓励生产经营者通过第三方审核和企业等方式自我规制,政府规制以标准设定、违规监管为主。
普渡大学食品科学系Amanda Deering助理教授详细介绍了食物致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她认为微生物是导致食物污染发生的主要原因,这就要求种植户需遵循良好农业规范,食品加工厂也需遵循良好生产规范。但即使种植户和食品生产厂遵循相关规范,食物仍然存在因食品与细菌污染源接触而被交叉污染的可能。因此,需要深入了解造成食品污染的原因,才能降低消费者患食源性疾病的风险。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戚建刚教授讲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的公民权利是公民面向食品安全其他治理主体的权利,是贯穿于整个食品安全工作全过程的权利,是以“公权利”为主的具有双重属性的权利。《宪法》和《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民权利提供了规范依据。审议民主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当代政治理论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公民权利提供了学理依据。
第三单元与谈环节由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农发学院生吉萍教授主持,与会者对中美食品安全治理与大众健康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研讨。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研究所所长贾林青教授对本次会议做了精彩的总结。他首先肯定了本次会议取得了丰硕成果,多位学者从研究的视角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开拓了我们视野;来自保险行业的实务专家为我们提供了全面的实践经验。他总结道中国的健康保险还有待发展与深入研究,学者、专家的交流为其发展空间提供了充分的理论支持;中国发展健康保险在考虑自身国情基础上,借鉴美国经验;中国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应协同发展;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治理的管理体系,如借鉴美国食品召回分级制度等;食品安全问题不仅仅要考虑生产商、供应商,也应将消费者纳入考量体系。最后,贾教授简单谈论自己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路径的看法。
本次中美会议在食品安全治理与健康保险领域的学术讨论中涉及到许多前沿问题,双方学者在研讨和交流中对中美相关法律制度、实践经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食品安全领域保险制度的相关理论研究与实践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