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树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保障理念,将其付诸于监管工作实际,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普遍共识。为加强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理论和经验交流,展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成绩与发展,提升基层监管机关和工作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于5月16日至20日在上海召开了“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政策论坛(2016)”。
此次论坛邀请了来自中、美、澳以及台湾地区等高校、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等专家学者,同时邀请了来自全国多个省市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参会,就国际食品法律的最新发展、食用农产品安全、食品企业社会责任、风险防范、社交媒体、如何防范食品欺诈以及互联网跨境食品贸易合规等问题展开了探讨,并就中外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教授在主题发言中讲道,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这是对食品安全治理的重新定位,为我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食品安全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如何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关键在于从严密、高效、社会共治三个维度,建构我国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2015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行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加重视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环节,着力督促政府依法提升监管水平,强化增强企业守法诚信意识,积极鼓励公众依**参与管理,将成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重要的法治屏障。为此,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政策研究力度,加快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将对我国进一步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