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第二次全体会议在韩国釜山大学举行。“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的日本文部省研究项目,项目历时三年。本次会议旨在就过去一年所开展研究项目及未来研究计划进行充分的探讨与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胡锦光教授、法学院叶林教授、王宗玉副教授、王旭教授、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教授、刘鹏教授赴韩国参加了会议。
韩国釜山大学法学研究所长姜大燮教授,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部高桥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法学院胡锦光教授分别开幕致辞。
胡锦光教授总结了项目启动以来,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法学院所取得的丰硕的学术成果,并肯定了课题会议定期召开在理论和实践中的指导意义。
本次会议分为三个单元,分别以中日韩食品安全法制的现状与课题、食品经营人的治理与行政认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消费者救济为主题展开讨论。
第一单元“中日韩食品安全法制的现状与课题”由韩国釜山大学文采圭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管委会主任、法学院胡锦光教授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中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和未来课题四个角度探讨了中国食品安全法制的现状与完善。
日本国民生活中心理事Saori Sorin从食品安全基本法、食品卫生法、应急处置、事故信息、功能食品的安全性、食品召回、食品风险分析等角度讲述了日本食品安全法制的现状与课题。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处长食品安全政策科Kim Al-Chan从韩国食品相关法令、食品相关法令最新发展方向、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三个方面阐述了韩国食品安全法制的现状与问题。
发言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韩国釜山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李起椿教授、韩国法制研究院先任研究委员李世静、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田中良弘副教授做出点评。
叶林教授从渐进中的食品安全法制,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思想,严格监管、法律责任、强化互联网食品交易监管、加强社会共治等主要内容,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四个角度做出点评。
第二单元“食品经营人的治理与行政认证”由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部高桥滋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鹏教授立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从指导实践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构建基于智慧监管模型的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保障机制体制四位一体的大监管体系框架。
日本立正大学经济学部林康史教授在行政法、刑法、消费者法三个食品安全研究领域之外,加入了公司管治视角,从公司管治角度分析企业的食品安全与风险管理。
韩国法制研究员副研究委员王胜惠从理论上考察了食品安全认证制度的规范体系和法律原理,通过食品供应商和卫生行政局的关系变化来考察食品行政体系的变化,讨论了具体的认证制度事例,整理下一步的问题和前景。
发言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丛虎教授、日本一桥大学龙泽昌彦教授、韩国釜山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房东熙副教授、韩国食品安全信息院研究人员权素英做出点评。
王丛虎教授从中国食品安全认证事例、日本食品安全认证法制保障、中国食品认证的问题分析三个角度阐述了中国食品经营者管理与行政认证的现状。
第三单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消费者救济”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叶林教授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旭教授从分析当前食品安全治理所处的中国社会特征出发,提出构建综合了“底线安全”、“枢纽安全”、“共建安全”和“内生安全”的食品大安全观,以此把握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并以社会共治为重点来突出其制度亮点和治理逻辑的内在转变。
日本一桥大学龙泽昌彦教授从日本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机构、事故处置、受害者救济等角度主要探讨了日本的食品安全相关事故处置与受害者救济法制。
韩国食品安全信息院部长李柱炯以宪法为依据,以民事援助为中心讲述了食品安全事件的特点、政府为食品安全事件损害援助所做出的努力和消费者损害援助的现状和建议。
发言结束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宗玉副教授、韩国明知大学法学科宋宰驲副教授、韩国釜山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李井杓教授、日本一桥大学王云海教授做出点评。
王宗玉副教授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通报、上报,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及事故责任调查、消费者的赔偿制度角度讲述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和消费者救济措施。
会议结束后,胡锦光教授、姜大燮所长、高桥滋教授做出了综合评议,并商议了2018年度项目开展计划及工作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