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京卫法监字[2012]64号 正 文:
颁布日期:2012-6-5• 发布单位: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12-06-05• 实施时间:2012-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文号:京卫法监字[2012]64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京卫法监字〔2012〕64号)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十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2〕9号)精神及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宣传周活动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活动主题及主题宣传日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6月19日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日,在东城区设置主会场,各区县选择繁华商业街、居民社区、农村集市、旅游景区等基层地区设置分会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餐饮量化分级管理、预防食物中毒等相关方面的宣传咨询活动。同时,各区县卫生局要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组织的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 各区县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参照全市统一活动方案,结合本区县实际,创新宣传内容、宣传形式,把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宣传周期间各级领导应参与宣传活动,倾听公众建议,了解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需求。 三、加强舆论宣传报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各区县根据本地区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健康大课堂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进企业、进工地。使公众更多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等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四、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工作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认真总结,并与6月25日前上报总结材料。 联系人:蔡昌晶 电话:65064416 黄高平 电话:83970720 邮 箱:ccj65064416@163.com 附件:1.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2.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标示(略)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附件1: 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一、主题 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 二、主题宣传日 6月19日,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繁华商业街、居民社区、农村集市、旅游景区等基层地区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以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及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咨询活动。市卫生局与东城区卫生局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 三、北京卫生监督网专栏 在北京卫生监督网开辟专栏,介绍预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标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科普知识。各区县卫生局或卫生监督所在各自网站设置专栏,开展宣传活动。 四、微访谈 在新浪网、腾讯网做三期微访谈直播节目:夏季预防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餐饮食品安全、餐饮量化分级管理。 五、公益广告宣传 在二、三环主要道路30个候车亭及有规模的77个社区,制作发布宣传展板,介绍夏季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知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量化分级管理。 六、开展流动健康大课堂 在全市100辆公交车车厢内布置宣传主题,夏季预防食物中毒、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科普知识,利用人们上下班乘车时间开展普法及科普教育。 七、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专题节目 在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制作三期节目:夏季预防食物中毒、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餐饮量化分级管理,通过广播普及科普知识。 八、北京电视台专题报道 在北京电视台“生活面对面”城市栏目制作播出专题报道,介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和食品安全知识。 制作“健康播报”介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预防食物中毒。 九、手机短信提示 向6万家餐饮服务单位管理者发放短信,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主题、预防食物中毒提示。发放2条短信,共计12万条。 十、参观示范街、学校食堂 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消费者、学生家长、媒体记者参观东城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学校食堂。其他区县也可举行类此活动,邀请消费者、学生家长参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教育 协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一期餐饮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120家餐饮单位参加。 十二、制作宣传品 市卫生局统一制作“食品安全”手册、宣传画、宣传折页,发放各区县,各区县应结合本区县实际制作宣传资料用于宣传周活动。各类宣传周活动和宣传资料中应使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作的活动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