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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行政法分科研讨会在日本一桥大学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2018/03/23


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

201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行政法分科研讨会在日本一桥大学成功举办

 

2018310日,“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2018年度消费者保护法和行政法分科会议在日本一桥大学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胡锦光教授带队下前往日本参加了本次会议。

“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日本一桥大学法学院、韩国釜山大学法学院联合开展的日本文部省研究项目,项目历时三年。项目将以年度为单位划分为三个研究阶段:食品安全法制现状分析、食品安全法制课题提炼、提出政策性意见。通过三国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明确食品安全法制的功能与合作领域,致力于寻找及确定与法制课题相关的研究方法。

胡锦光教授在开幕致辞中总结了中日韩项目过去两年的成果,肯定了其对中方食品安全法制研究的贡献,尤其是当前依旧严峻的食品安全治理情况,在食品监管、社会教育等各个领域都需要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中心多位专家、学者参与探讨中国食品安全法制等相关研究,并大力参与中日韩食品安全法制研究项目,希望同日、韩交流过程中总结、借鉴经验。

消费者保护法分科研讨会以食品标识与追溯为主题展开研讨与交流。

日本早稻田大学黑川哲志教授从消费者保护法视角,以日本牛追溯法与大米追溯法制度为例,介绍了日本食品法律追溯制度及对未来追溯制度的展望。

韩国食品安全情报院政策研究部长Lee Joo Hyoung提到韩国需在“农场到餐桌”全程适用一贯整合的法理,改编认证标识制度并整合追溯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农发学院生吉萍教授介绍了中国食品标识与追溯制度的发展,她指出中国正在建设和应用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能够连接生产、检验、监管和消费各个环节,让消费者了解符合卫生安全的生产和流通过程,提升消费信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以转基因食品为例,介绍了中国食品标识制度法律法规,转基因商业标识方式、内容及目录制度,消费者保护与经营者保护相互协调问题,标识制度时效性,以及食品追溯制度与标识制度的内在联系与逻辑关系问题。

行政法分科研讨会以食品安全法制与全球标准为主题开展研讨与交流。

日本法政大学高桥滋教授从国际化中的生产工程管理认证、日本“生产管理过程认证”的现状与问题两个角度介绍了日本食品、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管理工程的认证制度。


韩国法治研究院专任研究委员Lee Sejeong主要介绍了韩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运营现状、法律依据、主要内容等,以便应对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探求有效管理运营HACCP法律制度方面的启发。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博士讲到食品安全规制是一种科学关联性的风险规制,其需要借助科学的判断来确认食品中存在的危害以及规制的方法。在食品安全法制和全球标准的协调发展过程中,除了借助标准一体化的方式,也需反思食品所具有的文化性、多样性、差异性等。

胡锦光教授从食品安全标准与标识的关系角度做出点评。


最后,日本一桥大学青木人志教授以阶段、追踪、基准、标准、主体、制裁、国际协调七个角度对参会嘉宾所做发言做出精彩总结。并围绕如何在差异化的情况下达成国际化共识分享了自己的观点,期待未来中日韩共同研究的主题与目标。

“东亚地区食品安全法制的比较研究”研讨会已成功举办多次。本次研究讨论会从消费者保护法与行政法角度对食品安全法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为中日韩各国食品安全法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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