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理论框架研究研讨会”成功举办。本次会议邀请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工商出版社等实务部门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高校研究机构学者,以及企业、行业代表参会。与会嘉宾围绕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理论框架研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理论与制度创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国内外经验与案例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探讨。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路磊研究员首先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国内发展与国际经验,智慧监管原则,地方政府与食品行业案例研究,智慧监管研究意义等角度宏观介绍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理论研究基本框架。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鹏教授讲到智慧监管的由来,不同地区智慧监管模式差异,目前智慧监管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解决办法。他指出智慧监管需要对监管制度、监管理念开展顶层性、总体性的设计,强调了智慧能力体系的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生吉萍教授围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与智能化监管主题,从理论框架、数据分析、风险分级与监测预警等方面做了详细介绍,并对智慧监管理念在食品领域的应用做了梳理。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刘金瑞研究员从监管理念、监管制度、监管技术三个层面介绍了智慧监管研究理论框架与监管范围的界定。同时他强调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的协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田明副研究员认为智慧监管不仅是传统监管与互联网的融合,而是一种新型监管理念与监管模式。他指出智慧监管的意义主要有四点:实现信息共享,弥补传统监管不足,开展风险预警,推进社会共治。
河北农业大学法学院孙娟娟副教授从智慧监管如何实现系统化与智能化的融合,信息流动性带来的成本收益分析,智慧化监管能力的体现三个角度介绍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的理论与制度。
中国工商出版社李桂星主任围绕食品安全智慧模式做了理论梳理,详细介绍了餐饮监管、流通监管、生产监管所对应的三类典型监管系统。并从智慧监管平台或系统开发思路,制度监管离不开市场主体制度,数据共享与协同三个角度谈了自己的想法与建议。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赵鑫讲师聚焦农产品质量安全,围绕农产品概念界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责任落实、社会公众参与协同治理、传统监管模式与智慧监管模式的衔接、农产品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间的过渡等角度做了详细介绍。
翔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郑力翔从企业和第三方角度讲了对智慧监管的理解。
亚洲食品工业协会科学与法规事务总监江伊凡介绍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国际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