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第十一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成都举行,年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验总局、海关总署、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主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和四川博览事务局承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支持举办,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是本届年会的学术支持单位。本次会议级别高端,规模宏大,阵容强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胡锦光教授、刘俊海教授等出席并发表学术观点。
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历经10年发展,已成为我国食品行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和企业高端交流的重要平台。前十届年会,共有30多位国家领导人出席,近百名政府官员先后在会上宣讲政策,3000多家企业参会交流。此次年会以“食品安全保民生 共筑美丽中国梦”为主题,以“让企业尽到责任,让民生得到改善”为本届年度主题,紧紧围绕国务院的相关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的中心工作,主要就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监控管理体系、标准和法规管理体系、科学技术支撑和成果转化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全社会监督体系等内容展开研讨。部分国家领导人、国务院相关部委主管领导、各级地方政府代表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著名食品企业、新闻媒体等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匈牙利国会副主席等国际友人共计五百余人齐聚成都,共商食品安全大计。
15日上午,全国政协副主席齐续春宣布大会开幕,四川副省长甘霖致欢迎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会上作出重要指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致开幕词。全国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石秀诗会长作年会主题报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陈啸宏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作重要讲话。
15日下午,食品安全论坛正式举行。《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事宜成为会上研讨的重要环节,引起了多位国内法学专家与食品行业人士的热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食品安全法研究所副所长刘俊海教授,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张守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晨光教授等专家先后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胡锦光教授强调,在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时候就要考虑到配套的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刑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务员等法律都与食品安全有很大关联,食品安全的治理要综合运用这些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要与这些法律法规互补不足、互相协调。刘俊海教授在发言中表示,“重典治乱”是与会专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共识,但“重典治乱”并不意味着仅仅是在事后法律追究的时候严格法律制度,在源头治理中也应该建立严格的法律制度。他还呼吁,鉴于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失信成本远远低于失信收入、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大高于维权的收益的现状,《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应当实现“双升双降体系”,即提升商家的失信成本、降低商家的失信收益同时大幅度提升消费者维权收益、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与会专家将以此次研讨中的意见和建议为基础,就整部《食品安全法》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其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法制办。
中国人民大学长期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针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治理的严峻形势,为解决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联合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院校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环保部南京环境研究所、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共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将以研究食品安全立法与公共政策,食品安全多元治理,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与国家安全为主要建设内容,通过跨单位、跨学科、跨领域的科学研究,构建食品安全治理国家智库,组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团队。到目前为止,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已就《食品安全法》修改、食品药品安全纠纷案件司法解释举办多次学术研讨会,并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机构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编辑 刘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