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0日下午,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在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行“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研讨会”。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刘俊海教授、李艳芳教授、高圣平教授、彭小龙副教授、王贵松副教授、王旭副教授、付立庆副教授、李立众副教授、竺效副教授、孟涛助理教授以及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办公室主任路磊等老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韩大元院长首先阐述了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体系,并介绍了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近期的工作进展情况。他深入解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部分,食品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建议应当率先在食品安全领域建立起现代化的治理体系。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本质在于治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要依靠人文、科技、法制等多方力量,同时要强调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刚刚从日本京都大学访问归来的王贵松副教授介绍了日本在食品安全治理方面的经验,特别是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大众广泛参与的一些举措。
研讨环节,彭小龙副教授认为,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落后,管理手段比较单一,从而使得社会对其主观评价是“没信心”,客观评价是“没效果”。单一从技术手段或是行政手段来管理食品安全不能达成人们的期望,因此食品安全本质是个治理的问题,这就需要多学科、多部门协同共进。孟涛老师介绍了我校食品科学研究传统和优势,从外部协同合作的角度指出组建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王旭副教授就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剖析,他认为,安全是国家价值体系中的底线价值,而食品安全是安全的底线价值。食品安全治理必须率先实现现代化,这关乎人民安居乐业能否实现,关乎社会稳定。刘俊海教授则从经济增长和人权保护的角度介绍了如何使人民对食品安全治理充满信心。付立庆副教授和李立众副教授就加完善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解释做了发言。高圣平教授结合1月9日最高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消费者知假买假等问题进行了说明。李艳芳教授和竺效教授分别从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影响的角度,阐述了源头治理的重要作用。
此次研讨会深入探讨了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对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和食品安全战略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地位等进行了详细讨论。